租屋詐騙手法大公開,教你3步驟遠離租屋陷阱

租屋詐騙手法大公開,教你3步驟遠離租屋陷阱

詐騙無所不在,隨著網路愈發達,現在連租房子也能騙,本文揭露4種常見的租屋詐騙手法,並整理出租屋簽約注意事項,教你如何遠離詐騙。

一、租屋詐騙手法與案例

1.先付訂金享優先權

預約看房時,假房東可能會以「目前有很多人詢問中」、「前面還有三、四組租客要看房」誘騙受害者先付訂金就能優先看房;或是告知「有其他租客要付訂金了」若受害者先匯款就可以先保留優先權,實際上收到錢就消失。

屋詐騙案例一

有網友在台北租屋網臉書社團看上一間房,自稱屋主的陳姓女子聲稱「預付押金才能提前看房」,該網友便匯款3.6萬給對方,後續再聯絡時被對方封鎖,詢問大廈管理員後,才知道自己是被詐騙。(聯合新聞網2022/09/03)

甚至有詐騙集團假冒房東,以人在國外為由,告知被害人若有意承租,可透過房東委託的第三方仲介(通常是境外公司)協助處理,再要求被害人海外電匯租金及保證金。

2.假冒屋主騙走押金

這類租屋詐騙通常是二房東,因為本身是租客所以持有鑰匙,可以帶受害者實際看房,等受害者決定簽約後,便要求先支付押金和第一個月的租金,簽完約、付完錢才發現對方根本不是屋主。

租屋詐騙案例二

台南市一名黃姓通緝犯假裝成房東,利用社群平台尋找想租屋的租客,接著邀約對方看屋,他將被害人帶到自己承租的套房後,要求被害人支付訂金或租金,一旦收到款項就人間蒸發,警方調查至少就有20人。(華視新聞2022/07/21)

3.預付租金享優惠價

這類租屋詐騙也多是二房東,他們會以低於市價行情的價格出租房屋,再以「租金一次繳清/先付1年租金,可以算便宜一點」來誘騙受害者。

租屋詐騙案例三

有民眾在林口租屋社團看到便宜租房物件,但前提是要簽2年約、租金押金一次繳清,沒想到租金匯了、簽約了,房東遲遲沒完成點交,甚至反過來借錢,想解約時才發現屋主跟房東根本不同人,連授權書也是假的。(民視新聞2022/09/15)

4.加LINE傳投資訊息

詐騙集團透過租屋網站或租屋APP取得被害人LINE,再告知「前一位房客租約尚未到期」,在被害人等待時間頻繁傳送投資訊息,誘騙房客進投資詐騙群組。

租屋詐騙案例四

民眾在租屋網看到歹徒張貼的租屋廣告,加LINE好友後,在歹徒LINE動態牆持續不斷看到「其他客戶投資外匯平臺獲利」的貼文,詢問後被歹徒的話術吸引,掉入投資詐騙陷阱。(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2020/05/29)

 

二、租屋詐騙破解方法

1.常見租屋詐騙特色

愈來愈多人利用社群網路尋找租屋,也因此被不肖人士和詐騙集團鎖定,以下整理常見的房屋出租詐騙特點:

  • 房屋條件極佳、地段也很好,價格卻低於行情
  • 多次強調物件很熱門,可能會被其他租客搶先一步
  • 房東電話打不通,只能用訊息聯繫
  • 要求先付訂金、押金,拿到錢後開始推拖或直接消失

另外,有些詐騙集團甚至會主動傳身分證給被害人以博取信任,實則可能盜用他人證件,建議再查證。

2.其他租屋陷阱

  • 精美房屋全是「照騙」:利用拍攝角度、修圖軟體製造房屋明亮寬敞的錯覺。
  • 說租A屋、卻給B屋:先帶你看條件比較好的A物件,等到要簽約的時候,再改租給你「宣稱」條件差不多的B物件。
  • 超收水電費:新版租賃契約明定,約定電費不得超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
  • 逃避修繕責任:《民法》第429條規定,租賃物的修繕責任,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應由出租人負擔。

3.租屋簽約注意事項

  • 確認房東身分:簽約前,一定要先確認對方是不是真的房東,除了要求對方出示身分證件外,也應提供房屋權狀作查驗;如果是二房東轉租,須提供原租賃契約及轉租授權書;如果是透過仲介代租,須提供屋主親自授權的委託書。
  • 合約條列清楚:月租金、水電費用計費及收費方式、提供的家具設備及使用狀況、房屋修繕責任歸屬、提前解約金等細節,千萬不能只有口頭上對過,一定要白紙黑字寫下來,避免之後發生糾紛無從查證。
  • 無不合理條文:內政部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房屋租約不得記載下列事項:
  1. 不得記載拋棄審閱期間。
  2. 不得記載廣告僅供參考。
  3. 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
  4. 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
  5. 不得記載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負擔。
  6. 不得記載免除或限制民法上出租人故意不告知之瑕疵擔保責任。
  7. 不得記載承租人須繳回契約書。
  8. 不得記載本契約之通知,僅以電話方式為之。
  9. 不得記載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

三、租屋常見名詞

1.押金

又稱押租、租屋保證金、擔保金,是用來擔保房客在租屋期間沒有欠租、破壞房屋等違約情形,等到租約結束後即可返還。依照《土地法》第99條第1項規定,押金不可超過租金2個月的總額,超過部分是可以要求折抵部分租金的。

2.定金

正式簽約前,先支付一筆錢給房東,以確保租屋優先權,但若事後反悔是不能要回來的。

3.租金

租屋費用,通常是每個月支付一次,其他雜費如水電費、瓦斯費、網路費等,需再向房東確認是否有包含在內,若沒有則需確認收費方式。

4.租約公證

就是拿租約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一旦任一方違反租約規範,可直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房客可驗明房東為房屋所有權人,房東也可預防遇到惡房客趕不走的情形。

四、租屋常見問題

  • Q如何防範租屋詐騙?
  • 基本上只要遇到急著跟你收錢,特別是房子還沒看到的,或者是房東資料準備不齊全的,就要提高警覺了。
  • Q租屋可以裝潢嗎?
  • 須經同意,裝潢房子建議取得房東同意再做,而且裝潢細節最好也先跟房東確認過,以免租約到期時,要再請拆建工人恢復原狀。
  • Q為什麼房東不讓我申請租屋補助?申請租屋補助對房東的影響?
  • 政府針對租屋族群有提供每月最高1.1萬元的租金補貼,但由於申請人須提供紙本租約證明,那些原本沒有照實報稅的房東就需要補繳稅金,因此許多不肖房東會要求房客不得申報。
  • Q租屋租到凶宅怎麼辦?
  • 根據《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房東應主動告知租客,出租物件是否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並註記在「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上,若違反規定可解除契約。
  • Q簽約後才發現簽約人不是屋主,契約還有效嗎?
  • 基本上這份契約還是有效的,不過如果屋主要求你返還房屋,你只能向當初的簽約對象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