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來了!2025 房屋稅新制重點懶人包!

囤房稅2.0

隨著「囤房稅2.0」正式上路,2025 年的房屋稅制度將迎來重大變革,特別是針對 多屋族與非自住房屋,稅率將有所調整。這次的修法不僅強化了持有多戶房屋的稅負差異,更新增了自住優惠條件,例如戶籍登記成為適用低稅率的重要門檻。

本篇文章將以 Q&A 問答形式,帶您快速掌握 囤房稅2.0 的計算方式、稅率變動、申報與繳納期限讓您輕鬆應對新制變革,避免被課重稅!囤房稅 5 月開徵,114/3/24 前須完成戶籍登記,快來看看您是否受影響!

一、囤房稅2.0是什麼?新制重點一次看

囤房稅2.0,即「房屋稅差別稅率2.0」,針對多屋族的非自住房屋課以新制稅率,是政府為了應對高房價和空屋率問題而推出的一項稅制改革,主要提高持有多戶房產的成本,促進房屋的合理利用。

Q1:囤房稅2.0何時實施?

囤房稅2.0已於2024年7月1日正式上路,並將在2025年5月的房屋稅開徵時正式適用新制課稅。

簡單來說2025年(114)5月繳房屋稅時,就會按照新制來計算。

Q2:囤房稅2.0影響哪些人?

  • 多屋族: 這是囤房稅2.0 最主要的目標。如果你名下有多間房屋,且這些房屋並非自己居住,而是空置或出租,那麼你很可能會受到囤房稅2.0 的影響。囤房稅2.0 非自住房屋稅率將調高至2%-4.8%,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
  • 持有大量餘屋的建商: 建商手中若有大量未售出的房屋,也屬於囤房稅2.0 的課稅對象。囤房稅2.0 對於建商的影響在於,持有餘屋的時間越長,需要繳納的房屋稅也會越高。建商在「合理銷售期」的2年內可以享受較低的2%-3.6%稅率,超過2年則是2%-4.8%。
  • 未如實申報租賃所得的房東: 如果你將房屋出租,但沒有如實申報租賃所得,也可能被認定為囤房行為,而受到囤房稅2.0 的影響。
  • 非自住供旁系親屬使用者: 有些人可能會將房屋提供給親戚朋友居住,但並未收取租金,也沒有辦理相關的租賃手續。這種情況下,房屋可能被認定為非自住住宅,而受到囤房稅2.0 的影響。

Q3:囤房稅新制與舊制的主要差異是什麼?

1、歸戶方式:

  • 舊制:縣市歸戶,即房屋稅以縣市為單位計算,各縣市房屋持有狀況分開計算。
  • 新制: 改為全國歸戶,將同戶籍所有家庭成員在全國各地的房屋全部納入計算。

2、稅率:

  • 舊制: 稅率為 1.5% 至 3.6%,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 新制: 稅率調整為 2% 至 4.8%,同樣由地方政府訂定,但稅率級距更高。

3、自住房屋認定標準:

  • 舊制:認定標準較寬鬆,原本各縣市分別計算,多戶房屋也可認定為自住。
  • 新制:納稅人名下全國僅限三戶適用自住稅率,其餘房屋將被視為非自用,改按更高的非自用住宅稅率課徵。

4、強化地方政府責任

  • 舊制: 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是否實施囤房稅。
  • 新制: 地方政府「必須」訂定差別稅率,提高囤房稅的實施力度。

二、囤房稅2.0 如何計算?

Q4:房屋稅怎麼算?

房屋稅的計算方式主要依據房屋的評定現值和適用的稅率。以下是計算房屋稅的基本步驟和公式:

1、確定房屋評定現值
房屋的評定現值是根據地方政府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所評定的,通常考量以下因素:

  • 房屋標準單價
  • 面積
  • 折舊率
  • 地段率

2、確定適用稅率
根據房屋的使用性質(自住或非自住)和持有的房屋數量,適用的稅率會有所不同:

  • 自住住宅:稅率通常為1%或1.2%(根據具體條件)。
  • 非自住住宅:稅率範圍從2%到4.8%,具體稅率依據持有的房屋數量而定,採用累進課稅的方式。這意味著持有的房屋越多,稅率越高。

3、計算應納房屋稅
房屋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房屋稅額=房屋評定現值×稅率

例如,如果某房屋的評定現值為100萬元,適用的稅率為2%,則應納房屋稅為:

應納房屋稅額=1,000,000×0.02=20,000元

4、特殊情況

  • 若房屋符合特定條件(如公益出租),則享有1.2%稅率。
  • 若持有的房屋數量超過一定數量(例如三戶),則超出部分將適用較高的稅率,各縣市政府依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差別稅率。

Q5:囤房稅2.0有沒有減免或優惠條件?

囤房稅2.0的實施確實包含了一些減免和優惠條件,主要在鼓勵自住和合理利用房屋資源。以下是主要的減免和優惠條件:

1、自住住宅優惠稅率

  • 優惠稅率:符合條件的自住住宅可享受1%的優惠稅率。這一稅率適用於全國僅持有一間房屋的納稅人,且該房屋的現值必須在一定金額以下。
  • 房屋必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必須實際居住,並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的房屋不得超過三戶

2、免稅條件

  • 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的住家用房屋可免徵房屋稅,但這一條件僅適用於自然人名下的房屋,且全國持有的房屋數量不得超過三戶。

3、出租房屋優惠稅率

  • 將房屋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者,可適用較低的房屋稅率1.5%至2.4%
  • 主要鼓勵屋主將空屋出租,增加租賃市場供給。

4、公益出租優惠

  • 若房東將房屋出租並符合公益出租人的條件,可適用與自住房屋相同的1.2%優惠稅率,主要在鼓勵屋主將房屋投入社會住宅或公益出租市場,協助弱勢族群。

5、申報與登記的要求

  • 為了享受上述優惠稅率,納稅人必須在每年的特定期限內完成戶籍登記和申報。例如,若未在2025年3月24日前辦理戶籍登記,則可能會失去享受優惠稅率的資格,稅率將提高至3.2%至4.8%。

三、囤房稅2.0 申報與繳納期限?

Q6:什麼時候需要申報?

  • 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申報:若房屋符合自住住家用的條件,納稅義務人必須在每年3月22日之前(遇假日順延至3月24日)向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以便享受自住稅率。這一申報是針對房屋的戶籍登記要求,必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理。
  •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的申報:如果房屋的使用情形有變更(例如從自住變為出租),納稅義務人也需在開徵前40日內(即3月22日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以確保稅率的正確適用。

Q7、2025 年房屋稅繳納期限是何時?

  • 房屋稅的繳納:2025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這意味著納稅義務人需要在此期間內完成繳納,以避免滯納金的產生。
  • 囤房稅2.0的申報與繳納期限非常重要,納稅人需注意每年的3月22日為申報的截止日期,而房屋稅的繳納則需在每年5月31日之前完成。這些規定促進房屋的合理利用,減少空置房屋的數量。

Q8:如果逾期未繳,會有什麼罰則?

如果逾期未繳房屋稅,根據相關稅務規定,將會面臨以下罰則:

  • 每逾3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
  • 如果逾期超過30日,則會被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

Q9:年度中房屋買賣,該年度房屋稅誰要繳?

  • 房屋稅的基準日與徵收時間: 房屋稅以每年2月的最後一天(2月28日或29日)為基準日,當時房屋的登記所有人就是該年度的納稅義務人。每年房屋稅會在5月1日至5月31日之間一次性徵收,涵蓋期間為上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
  • 例子說明:假設小明(賣方)在114年2月1日將A屋賣給小張(買方),並在114年3月1日完成建物移轉登記。由於在114年2月28日這個基準日A屋仍在小明的名下,因此114年期的房屋稅應由小明繳納。
  • 若小明與小張在114年2月28日當天完成A屋的移轉登記,則因基準日當天A屋已在小張名下,114年期房屋稅就應由小張繳納。

Q10:我在台中及其他縣市有非自住房屋,能選擇較低的稅率課稅嗎?

不能!根據《房屋稅條例》規定,每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都會根據全國持有的房屋總數,訂定不同的房屋稅率。這意味著,如果納稅義務人在不同縣市擁有應稅房屋,則每間房屋都必須按照其所在地政府規定的稅率來計算房屋稅。例如,持有 A 市的房屋,就適用 A 市的房屋稅率;而持有 B 縣的房屋,則應依 B 縣的稅率課稅,不能選擇較低的稅率來計算。

  • 例子說明:台中 & 苗栗房屋稅計算
  • 假設 納稅義務人持有 4 間「其他非自住房屋」,分別位於:台中2戶、苗栗2戶,總計4戶。
  • 適用稅率計算方式:
    • 台中市政府規定 持有 4 戶 的稅率為 3.8%,所以 台中房屋適用 3.8% 稅率
    • 苗栗縣政府規定 持有 4 戶 的稅率為 3.2%,所以 苗栗房屋適用 3.2% 稅率